公司架构
授权公司专为在毛里求斯以外开展全部业务的企业而设计,提供低成本、灵活的企业载体,申报义务精简,运营简便高效。
概览
授权公司(AC)依据《2001年公司法》注册成立,但不具备毛里求斯税务居民身份,明确不享有该国DTAA权益。AC专为所有业务活动及资产完全在毛里求斯境外运营的实体而设计,是一种专门应对特定国际需求的精简型载体。
与GBC不同,AC不持有全球商业牌照。AC须作为授权公司向FSC申请授权,这是一种相对轻松的监管批准形式,在不完全消除FSC监管的前提下,有效降低合规负担及年度维护成本。当条约准入在商业上并无需求时,AC是极具吸引力的选择。
AC的主要用途包括:在毛里求斯境外开展全部业务的国际贸易公司、持有毛里求斯境外资产的单一目的控股载体、无需DTAA准入的投资控股架构,以及用于特定交易或资产持有的特殊目的载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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